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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鸿森物流有限公司简易吊装装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22 15:40:21 来源: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竞争机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择优选择供货单位,现对简易吊装装置招标采购,欢迎具备生产规模,有供货能力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范围:详见附表。
二、供货模式:分标分量。
三、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生产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厂家,附相关生产许可证等资质文件。
2、具有同类型货物供货业绩的厂家,附近三年供货业绩合同、使用报告等复印件。
3、招标人提交标书时视为已经完全了解本次招标的内容,不得以未到现场查看、未沟通等问题因素弃标、悔标,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连续两次(含)以上因上述同种理由弃标、悔标者,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4、投标客户每次缴纳保证金必须汇入我公司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每次缴纳保证金之前必须询问我公司业务人员),否则视为缴纳保证金无效。
四、反垄断、反暴利条款:
乙方承诺所供产品不高于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如甲方发现价格高于市场价格,除按照市场价格结算外,乙方自愿按照超出市场价格部分的两倍补偿甲方(甲方有权从未结算款项中直接扣除)。
五、乙方保证条款:
1、乙方保证提供产品不存在的任何质量问题和设计缺陷,能够满足甲方生产需求。如使用期限未达到质保期一半出现质量问题的,所有合同款项均不予结算;如超过质保期一半但未达到质保期限的,乙方自愿对已交付的产品按照合同价格的40%结算。
2、乙方保证所供产品是非假冒伪劣产品或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产品,如出现上述行为乙方除退还甲方已付全部货款,已实际交付的产品也不予退还外,乙方还应按合同总价的 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保证提供的商品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因产品知识产权问题引发的纠纷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有意投标的单位可到本公司供应科处取得进一步的信息或技术交流。
七、投标时间:2023年7月26日上午9:00。
八、招标网址:http://lulisteel.com/gongqiu/zhaobiao/
九、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乙方开具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随货同行,甲方现汇结算。
十、其 他:
1、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提前一天至我公司财务科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万元(¥100000),弃标、毁标保证金不予返还。供应商与我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后,未经我公司同意单方终止不与我公司签订合同的扣除其在招标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做为支付给我公司的违约金。未中标的新供应商所缴纳的保证金7个工作日内予以原数返还。账上有余款的客户可到财务开具投标保证金证明条并加盖“招标保证金专用章”。
2、供货时间:30天;合同签订按甲方要求时间内到货,但不能因此逾期交货,乙方逾期交货的,每日按逾期交货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质保期: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无偿更换维修,质保期相应延长。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经理 移动电话:13791695777 办公电话:0536-5364808
单位名称:寿光市鸿森物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山东省寿光市侯镇寒五路南侧
十二、如未能联系到业务人员或者对招标有异议的可联系集团书记秘书,联系人:刘秘书,电话:18353615279或直接扫描二维码关注“鲁丽工作检查”进行举报。
附表:
鸿森物流
简易吊装装置
技 术 协 议
甲方:鸿森物流
乙方:
2023年7月17日
一、总体要求
1.1要求各项技术措施和选用的装备先进、可靠。
1.2在设计、设备制造、材料选用中采取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应为合同签字之日为止**公布的。
1.3简易吊装装置设计制造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的要求;电气系统应符合有关国家或国际标准的要求。
1.4简易吊装装置应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和环境条件,乙方对设备性能和技术负总体责任。
1.5技术先进、性能稳定、运行可靠、装备完整、便于操作和维护。
1.6设备配置的零部件及电气元件,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明确的设备品牌明细和制造商清单。
二、设计依据
2.1设备及其零部件的制造工艺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技术规定,其零部件的选材和设计制造标准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定。具体如下:
《起重机设计规范》(GB3811-2008)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GB5905)
《起重机电控设备》(JB4315)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防锈等级》(GB8923)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规划试验》(GB9286)
三、设备组成及要求
3.1设备组成:
本设备主要由地基基础、地面硬化、钢结构、电动葫芦、吊具、电气控制操作系统组成。
3.2性能参数
钢结构跨度:5.9m×2,立柱尺寸400×400,钢板厚度δ20;下横撑尺寸250×250,板厚δ14;承重梁为500工字钢及钢板焊接成型;柱间支撑为250×400H型钢。板材及型材厂家济钢、莱钢。
立柱高度:7m
1#跨起重量:100T
2#跨起重量:64T
起升高度:5m
3.3技术要求:
(1)卖方提供的设备应当满足甲方使用及环境要求,乙方可以根据类似项目的设计、供货和安装经验,推荐先进合理的设备配置。乙方对所提供的设备性能与技术负有总体责任。
(2)乙方提供的设备在性能与技术上,应当具有先进性、可靠性,提供的系统设备应当保证其完整性,便于操作和维护等特质。
(3)简易吊装装置的整体选型、技术参数、结构、主要配置等,钢结构颜色为桔红色。卖方根据买方提出的具体意向要求,在投标书中提出设计方案。中标后卖方在制造之前将设计文件及图纸提交买方,由双方共同确认,签署后实施。
(4)所有配置的零部件及电气系统(元件),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明确的设备品牌明细清单,并划分自制和外协情况。
3.3安全要求:
(1)葫芦在起升过程中应安全、平稳、可靠;电气控制系统应设置安全联锁功能。
(2)所有葫芦必须具有超载报警功能及相关超载保护措施。
四、供货范围
4.1钢结构
要求钢结构单跨承重100T。立柱和承重梁及柱间支撑采用螺栓连接。
4.2电动葫芦
HC型32t-6m电动葫芦:2台
HC型50t-6m电动葫芦:2台
所有电动葫芦配带超载限制器,葫芦选用三马、凯澄品牌。
4.3吊具
吊具共2套,每套吊具由1件吊具、2件卸扣及1根钢丝绳组成,吊具由钢板焊接制作,吊具工作面为软接触,卸扣及钢丝绳选用宁绳、贵绳等国内知名品牌。
4.4电气控制操作系统
设备控制系统葫芦采用遥控器控制+手动操作,每个葫芦各带一个配电箱,设备整体配一个总控制箱,断路器、接触器等低压电器选用施耐德品牌,遥控器为台湾禹鼎品牌。设备共两跨,分别在钢结构横梁处设置一块LED工位牌做标识。
主电源线甲方负责提供至主电配箱处,由负责基础施工方完成铺线。
乙方负责地面以上整套设备得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属于交钥匙工程,工程周期为35天。
七、工程验收及考核标准
7.1所需部件到场后由甲方人员进行检验,乙方需配合甲方人员提供所需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7.2安装过程中由甲方人员现场检验各部件及安装质量,如有不符合项,乙方安装人员需积极配合整改。
7.3安装完成后,由乙方人员进行试机。甲方人员配合完成调试,确保设备调试合格后投入使用。
八、技术服务
8.1质保期为安装验收完成后一年,质保期内乙方保证此期间设备的正常运行,对于设备质量质量引起的故障,接到甲方反应的质量问题信息后,应在第一时间做出答复,并在24小时内派出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尽快使是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8.2设备质保期内对外购设备出现的故障,乙方联系协调有关生产厂家进行解决。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期: 日期:
一、招标范围:详见附表。
二、供货模式:分标分量。
三、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生产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厂家,附相关生产许可证等资质文件。
2、具有同类型货物供货业绩的厂家,附近三年供货业绩合同、使用报告等复印件。
3、招标人提交标书时视为已经完全了解本次招标的内容,不得以未到现场查看、未沟通等问题因素弃标、悔标,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连续两次(含)以上因上述同种理由弃标、悔标者,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4、投标客户每次缴纳保证金必须汇入我公司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每次缴纳保证金之前必须询问我公司业务人员),否则视为缴纳保证金无效。
四、反垄断、反暴利条款:
乙方承诺所供产品不高于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如甲方发现价格高于市场价格,除按照市场价格结算外,乙方自愿按照超出市场价格部分的两倍补偿甲方(甲方有权从未结算款项中直接扣除)。
五、乙方保证条款:
1、乙方保证提供产品不存在的任何质量问题和设计缺陷,能够满足甲方生产需求。如使用期限未达到质保期一半出现质量问题的,所有合同款项均不予结算;如超过质保期一半但未达到质保期限的,乙方自愿对已交付的产品按照合同价格的40%结算。
2、乙方保证所供产品是非假冒伪劣产品或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产品,如出现上述行为乙方除退还甲方已付全部货款,已实际交付的产品也不予退还外,乙方还应按合同总价的 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保证提供的商品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因产品知识产权问题引发的纠纷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有意投标的单位可到本公司供应科处取得进一步的信息或技术交流。
七、投标时间:2023年7月26日上午9:00。
八、招标网址:http://lulisteel.com/gongqiu/zhaobiao/
九、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乙方开具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随货同行,甲方现汇结算。
十、其 他:
1、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提前一天至我公司财务科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万元(¥100000),弃标、毁标保证金不予返还。供应商与我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后,未经我公司同意单方终止不与我公司签订合同的扣除其在招标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做为支付给我公司的违约金。未中标的新供应商所缴纳的保证金7个工作日内予以原数返还。账上有余款的客户可到财务开具投标保证金证明条并加盖“招标保证金专用章”。
2、供货时间:30天;合同签订按甲方要求时间内到货,但不能因此逾期交货,乙方逾期交货的,每日按逾期交货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质保期: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无偿更换维修,质保期相应延长。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经理 移动电话:13791695777 办公电话:0536-5364808
单位名称:寿光市鸿森物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山东省寿光市侯镇寒五路南侧
十二、如未能联系到业务人员或者对招标有异议的可联系集团书记秘书,联系人:刘秘书,电话:18353615279或直接扫描二维码关注“鲁丽工作检查”进行举报。
附表:
序号 | 物料编码 | 名称 | 规格 | 型号 | 图号 | 品牌 | 单位 | 主数量 | 需求部门 | 备注 |
1 | 0711002254 | 简易吊装装置 | 套 | 1 | 附技术协议 |
鸿森物流
简易吊装装置
技 术 协 议
甲方:鸿森物流
乙方:
2023年7月17日
一、总体要求
1.1要求各项技术措施和选用的装备先进、可靠。
1.2在设计、设备制造、材料选用中采取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应为合同签字之日为止**公布的。
1.3简易吊装装置设计制造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的要求;电气系统应符合有关国家或国际标准的要求。
1.4简易吊装装置应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和环境条件,乙方对设备性能和技术负总体责任。
1.5技术先进、性能稳定、运行可靠、装备完整、便于操作和维护。
1.6设备配置的零部件及电气元件,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明确的设备品牌明细和制造商清单。
二、设计依据
2.1设备及其零部件的制造工艺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技术规定,其零部件的选材和设计制造标准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定。具体如下:
《起重机设计规范》(GB3811-2008)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GB5905)
《起重机电控设备》(JB4315)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防锈等级》(GB8923)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规划试验》(GB9286)
三、设备组成及要求
3.1设备组成:
本设备主要由地基基础、地面硬化、钢结构、电动葫芦、吊具、电气控制操作系统组成。
3.2性能参数
钢结构跨度:5.9m×2,立柱尺寸400×400,钢板厚度δ20;下横撑尺寸250×250,板厚δ14;承重梁为500工字钢及钢板焊接成型;柱间支撑为250×400H型钢。板材及型材厂家济钢、莱钢。
立柱高度:7m
1#跨起重量:100T
2#跨起重量:64T
起升高度:5m
3.3技术要求:
(1)卖方提供的设备应当满足甲方使用及环境要求,乙方可以根据类似项目的设计、供货和安装经验,推荐先进合理的设备配置。乙方对所提供的设备性能与技术负有总体责任。
(2)乙方提供的设备在性能与技术上,应当具有先进性、可靠性,提供的系统设备应当保证其完整性,便于操作和维护等特质。
(3)简易吊装装置的整体选型、技术参数、结构、主要配置等,钢结构颜色为桔红色。卖方根据买方提出的具体意向要求,在投标书中提出设计方案。中标后卖方在制造之前将设计文件及图纸提交买方,由双方共同确认,签署后实施。
(4)所有配置的零部件及电气系统(元件),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明确的设备品牌明细清单,并划分自制和外协情况。
3.3安全要求:
(1)葫芦在起升过程中应安全、平稳、可靠;电气控制系统应设置安全联锁功能。
(2)所有葫芦必须具有超载报警功能及相关超载保护措施。
四、供货范围
4.1钢结构
要求钢结构单跨承重100T。立柱和承重梁及柱间支撑采用螺栓连接。
4.2电动葫芦
HC型32t-6m电动葫芦:2台
HC型50t-6m电动葫芦:2台
所有电动葫芦配带超载限制器,葫芦选用三马、凯澄品牌。
4.3吊具
吊具共2套,每套吊具由1件吊具、2件卸扣及1根钢丝绳组成,吊具由钢板焊接制作,吊具工作面为软接触,卸扣及钢丝绳选用宁绳、贵绳等国内知名品牌。
4.4电气控制操作系统
设备控制系统葫芦采用遥控器控制+手动操作,每个葫芦各带一个配电箱,设备整体配一个总控制箱,断路器、接触器等低压电器选用施耐德品牌,遥控器为台湾禹鼎品牌。设备共两跨,分别在钢结构横梁处设置一块LED工位牌做标识。
- 付款方式
- 责任划分及工程期限
主电源线甲方负责提供至主电配箱处,由负责基础施工方完成铺线。
乙方负责地面以上整套设备得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属于交钥匙工程,工程周期为35天。
七、工程验收及考核标准
7.1所需部件到场后由甲方人员进行检验,乙方需配合甲方人员提供所需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7.2安装过程中由甲方人员现场检验各部件及安装质量,如有不符合项,乙方安装人员需积极配合整改。
7.3安装完成后,由乙方人员进行试机。甲方人员配合完成调试,确保设备调试合格后投入使用。
八、技术服务
8.1质保期为安装验收完成后一年,质保期内乙方保证此期间设备的正常运行,对于设备质量质量引起的故障,接到甲方反应的质量问题信息后,应在第一时间做出答复,并在24小时内派出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尽快使是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8.2设备质保期内对外购设备出现的故障,乙方联系协调有关生产厂家进行解决。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期: 日期: